继续教育学员:
凡是参加天津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习,并且在登记证书有效期内完成学习的学员,可开具正式发票。原则上开具正式发票只针对各单位、街道(镇),以个人名义开具不予受理。
开具正式发票的具体流程:
继续教育学员在登记有效期内网上学习完成后,自行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天津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学习结业证书》,将打印出的学习结业证书交于所在单位、街道(镇),由各单位、街道(镇)负责统计需要报销开具正式发票的学员汇总名单并在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于正常工作日内,携带汇总名单和学习结业证书到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财务部(天津市河西区九华山路与韩江道交口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三楼)开具正式发票。来时请提前与培训教育部和财务部电话预约,培训教育部:022-83767554;财务部杨老师预约电话:13212140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