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社区工作者职业考试
  
2024-05-17
 
    登记流程 | 

   
 

注册/登录

 

   
 

登记/继续教育报名

 

   
 

签署登记协议

 

   
 

登记资料表

 

   
 

登记缴费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登记须知       



关于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凡是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待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按照签发日期之后的一年内需要登录“天津市社会工作者登记系统”进行首次注册(之前已参加继续教育登记学习注册填写过《社会工作者(再)登记申请表》个人基本信息的考生无需再重复注册)。所有考生携带本人最新取得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1张两寸彩色照片、工本费支付宝支付10元(之前若缴纳学费的考生须完成相应的学分后打印本人的结业证书,如所在单位给予报销,须使用彩色打印机打印并妥善留存),可以本人或委托他人到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培训教育部办理和领取登记证书,即可缴纳学费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预约电话:022-83767554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华山路与韩江道交口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三楼302室

  由于工作人员外出开会、组织培训、参观见学,以及当日预约人数多等不确定因素,需要提前电话预约。希望大家自觉遵守为盼!


                         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

                          2021年8月25日